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受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实验教学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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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吴睿)根据学校工作安排,12月30日上午,校实验教学质量专项检查组成员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副主任邱国新、教务处主管刘毅强等一行对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执行院长邵玲、副院长谢汝强、院长助理罗月颖、实验实训主管吴睿等参加检查。

  吴睿根据《关于开展实验教学质量抽查工作安排的通知》(院质字〔2019〕14号)文件要求中的“安徽新华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自查标准”,从5个一级指标和14个二级指标对此项工作的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安排、自查情况、不足及改进办法及实验室使用建议做了总体汇报。专项检查组成员结合汇报内容和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教学实际情况及相关材料等提出了进一步的询问,邵玲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最后,邱国新肯定了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教育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并就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筑结构实验室的后期建设和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措施等提出建议。

  邵玲表示会后将根据检查组成员意见进一步加强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和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筑结构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审核:邵玲   责任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