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关于规范填写教学进度表的基本要求(教字〔2010〕2号)

发布日期:201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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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进度表是教师进行日常教学的基本依据。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学院从本学期开始,将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进度表的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要求

教学进度表须于学生正式上课后的第二周周末前,经本门课程所属的课程负责人(或系部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批后交至教务处。

二、表格填写要求

1.教学进度表要依照教学大纲、课程表填写,与学期教学任务相吻合;

2.填写内容所涉及的数字均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授课班级”和“课程名称”须与课程表所列的班级和课程名称一致;

4.使用教材名称和主编要填写清晰;

5.“周次”与校历中的周次相一致;

6.“教学学时”为每次上课的教学课时;每周安排的教学课时与周计划课时相符;

7.“教学主要内容”栏,不能只填章节名称或章节序号,应有具体章、节、目内容名称或所涉及的主要授课内容;

8.一般法定节假日或院运动会等不安排授课,每学期适当安排机动时间补课(具体补课时间由授课教师在教学进度表的备注栏说明);

9.“教学进度表”空白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一式三份,教师一份、院系、教务处各一份。经签审后应严格执行,不得轻易变动。

附件:安徽新华学院课程教学进度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