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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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根据省征兵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合肥市蜀山区征兵办的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20126月毕业的男性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2420720。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zbbm.chsi.com.cnzzbm.chsi.cn)进行报名。

2、应届毕业生据实登记本人信息,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将《登记表》、《申请表》统一上交到学校征兵办(保卫处)。

3、毕业生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时,在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一栏中,必须填写是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账号。

4、学校征兵办于720前完成初审后,由蜀山区武装部在网上同步确定为预征对象。将审核签字盖章的《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

5、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6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前,本人持《登记表》、《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检与政审。

7、毕业离校前未参加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在冬季征兵时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返校通过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再办理其他应征手续。

三、应届毕业生入伍服役鼓励政策

1、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选用培养:选为士官、士兵提干、报考军校、报送入学。

4、考试升学: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考试,考试笔试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试(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四、几点要求

1、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通过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QQ群、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信息传达到每个毕业生。学校征兵办公室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的咨询、补报名等相关工作。

2、要以预征工作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教育。党团组织要围绕高校毕业生入伍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参军入伍既是有志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3、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预征工作由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和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预征、动员更多的优秀毕业生报名应征。各二级学院要特别注意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通过积极努力,使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4、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要积极做好补偿代偿学费的统计上报,并协助财务处及时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的银行账号。

5、各单位如有不明确的事宜,可直接与学校征兵办公室(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5872606

特此通知

 

 

 

新华学院征兵办公室

                                   (代)

年五月三十日